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项目执行 >> 成本费用 >> 正文
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思考
作者:佚名 来源:建筑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5-1-25 15:34:07

  摘要:造价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本文详细分析阐述了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造价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引言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在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研究比较,把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之内,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投资目标的实现,力求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其过程是集技术、经济、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的工作。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控制阶段是在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是把设计文件变成具有使用价值的实体的过程,也是实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原始依据的过程,虽然在这一阶段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很小,但额外增加投资的可能性最大。因此,在项目实施阶段需要对投资控制给予足够的重视,为了实现该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建设单位就必须制定有效的对策和措施。

  1 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是建筑物实体形成阶段,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工程量大,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施工周期,政策性变化,材料设备价格,市场供求波动大等等。要提高建设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发挥投资效益,就要在工程施工阶段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职能,从而加强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变性的特点,工程实施阶段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

  1.1 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设置投标限价。对于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须设置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不同于“标底”,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标底”必须保密;而投标限价须在招标文件或开标前三天向投标单位公开。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凡投标总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设置投标限价,可以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建设单位应组织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审核并确认投标限价;以使投标限价合理;审核确认后的投标限价,在发给正式投标人的同时报有关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如果投标限价定的过高便会导致中标价偏高,导致工程造价失控(固定总价合同尤其重要)。

  1.2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1.2.1 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效的控制。

  变更时应对造价进行分析,才能够心中有数,特别需要注意分包方提出的变更,要分析是否真需要变更,防止分包单位投标时采取的不平衡报价而使工程造价超高为防止在施工图设计中产生漏洞,除在审核时把关外,还应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消除,总之,应消灭在开工之前。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的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为此,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进行得到有效控制。现场管理人员在作工程签证时需做好以下工作:

  ①签量不签消耗;②签量不签价;③不能与合同相抵触;④签单价不签总价;⑤签量应有明细计算式及相关图形;⑥签证事项的相关来源应清楚。

  1.2.2 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

  作为建设单位造价管理人员,应该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了解建筑业的一般惯例和有关规范,各尽其责,对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计定的条款,如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和调整方式。三材市场价格的取定方法等都应该有详细的约定。对于招投标包干的工程,由承包方采购的特殊贵重材枓和设备、安装工程的主材,由于质量优劣、价格悬殊,要求列出规格、品牌和品质要求的清单,还要明确政策性调整是否包含在包干之内。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和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对于预算超出相应概算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要加以详细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通气,调整或修正控制目标,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

  1.3 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1.3.1 竣工资料及现场勘察

  竣工资料通常包括竣工图、结算书、有关签证及会议纪要、往来书信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竣工图必须要经现场监理和业主现场勘察核实是否跟实际施工状况一致,否则无论是建设方结算人员还是社会造价咨询公司都是以竣工图纸为依据来核实工程量及工程项目的,所以显得非常重要了。如某房屋修缮工程,因为是属于小工程,总造价才80万元人民币,建设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