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行业聚焦 >> 房地产 >> 正文
浅议房产测绘的质量管理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31 14:10:48

  【摘 要】房产测绘作为保证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客观、公正、完整、准确的重要手段,能有效地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行为,提高房产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地、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房产测绘的质量是房产测绘土建功能发挥作用的基础和前提。如何提高和保证房产测绘质量一直是测绘行业关注的重要课题。

  房产测绘是根据房产产权确权的需要,用测量的手段,以权属为核心,权属单元界限为基础,房产的平面位置、形状、面积为重点,绘制成房产图,并以房屋和房屋用地调查表补充配合图面信息显示的专业测绘。为了有效加强房产测绘的质量管理,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全面系统地做好工作。

  一、控制房产测绘市场开放的有限性

  首先,要根据市场容量的大小来保证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过早开放市场将引起混乱,各个测绘单位相互压价,虽然会促进市场竞争机制的发展,但如果其经营成本大于收入,则必然会导致无序竞争。测绘单位就会偷工减料,减少检查程序,以降低经营成本,最后造成测绘成果质量的下降。其次,房产测绘产品具有一定法律效力而且涉及的经济利益很大,测绘单位为了取得测绘任务,完成年度产值,就有可能为了某些特殊利益关系利用房产测量中规则不够完善的空子引出许多麻烦,造成整个行业在老百姓心目中失去信用,从而扼杀整个市场的发展,破坏行业秩序。最后,在全国范围内,真正意义上的房产测量工作脱离行政单位开展也只是近几年的事,不管是人员素质、技术还是生产规模都未完全发展,而且全国各地房产测绘的具体规则大体都一致,但都有差异。房产测绘规则只要有一点差异,测算的成果就不同。因此,新进入市场的测绘单位必须要一段时间的培训才能胜任房产测绘的技术要求。

  二、加强对测绘程序的检查

  由于房产测绘成果的审核为形式性审核,并不对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尤其是共用面积及共用面积分摊的测量和计算进行实质性审核。形式性审核并不意味着测绘单位可以在测算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弄虚作假,测绘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测绘成果负完全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形式性审核可以避免测绘单位既收取测绘费用又不对测绘成果负责,而且总把测绘成果出错的责任归结给审核部门的体制,还可以集中审核部门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强化对房产测绘成果的检查。审核部门要对每季度对通过审核的用于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测绘成果资料进行抽检,有时进行突击检查或根据业主的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分,同时对每个测绘单位建立作业项目管理数据库,实时统计、记录抽检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并向社会公布各测绘单位的抽检情况和信用状况。

  三、制定基础测绘与市场测绘划分、管理的规范文件

  新《测绘法》对测绘分类进行了较为明确的划分,确定了原则。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基础测绘和市场类测绘项目操作中,存在界限不够确切和模糊的地方,需要进一步从法律角度明确从事政府基础测绘的测绘队伍,专门进行基础测绘服务,退出目前市场竞争,专注于公共服务产品生产,同时对市场竞争测绘产品进行划分,制定包括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内的政策文件,提供公开的测绘市场信息,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透明环境,在政府开展基础测绘保证提供基础服务的同时,促进市场测绘的发展。制定基础测绘的具体分类标准和投资主体、管理标准,建立基础测绘项目投资主体明确、项目运行可靠的管理体制,定期的公开可查询的基础测绘信息,实现基础测绘资料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建立房产测绘成果公示制度

  首先推出测绘成果资料目录的通告制度。对经测绘信息中心审核通过的用于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测绘成果资料目录,包括:房地产项目名称、坐落、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测绘责任单位名称、测绘成果编号和通过审核的日期等,在政务信息网予以公布。使各相关权利人特别是购房业主,能够及时了解到新购房屋的楼盘竣工后是否及时委托房产测量、测量成果是否通过核准,以便到开发建设单位查阅测绘成果资料详细情况,催办产权证。随后为了更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公开透明测绘数据。还准备在网上对详细的测绘成果进行公示和公开查阅。开发建设单位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和房屋竣工实测后,将通过审核的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和下列分摊情况将在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1.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2.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3.不分摊的共用部位。测绘成果的公示制度能切实保护相关权利人的知情权,以便业主能尽快地了解测绘成果资料详细情况,减少房产面积审核及办证后的面积纠纷,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